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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4-5 12: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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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
姜玲朋友:
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第一顺位的监护人,其主要监护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即保护好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好被监护人的生活,看护好被监护人的财产。从这个角度讲,监护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权而产生,与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抚养义务没有相互对应关系。所以监护权的撤销,并不必然引起抚养义务的免除。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都仍有抚养义务。张某如拒不履行这种义务,不按法院的判决给付小虎抚养费,在讨要不果的情况下,你可以代小虎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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