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的角色,在爱与管教中寻找平衡点
我们一般把家长教育儿童的方式分为四种基本类型:权威型、专制型、放任型和忽视型。前两种类型的父母对孩子提要求,属于高控制的教养方式。后两种类型的父母倾向于不提要求,但由于没有规范或监管不力,这样教育下长大的孩子很少替别人考虑,缺乏责任感,藐视权威。
在这里,权威型是一种民主的、最佳的教养类型。这类父母在行使权威时表现为:向子女提出合理的要求和限制,并要求遵守。对孩子良好的行为给予支持和肯定,对不良行为表示不快。他们对孩子表现出热忱和爱心,尊重孩子的意见和观点,鼓励孩子表达自己的想法并与子女共同讨论问题。这种高控制、情感上接纳和温暖的教养方式,可以使儿童心情愉悦、善于自我控制和解决问题。女孩子独立自主性强,男孩子友善,合作性高。
相比之下,专制型的父母在情感态度方面倾向于拒绝和漠视孩子,要求孩子无条件地遵守规则,但缺少对规则的解释。当孩子不按要求做时,就会强迫孩子做,并惩罚孩子。因此,儿童容易胆小、畏缩、抑郁和焦虑。在与同伴的交往中,容易表现出敌对的反应。当男孩遇到挑战时会变得极其愤怒,而女孩依赖性强,面对挑战采取回避的态度。
可见,父母的权威与专制是不同的。权威型的家长一方面管教子女,另一方面也尊重子女、像朋友一样倾听与沟通,建立信任和理解的关系。
虽然权威型的教养方式能够积极地促进儿童的发展,但是不同文化背景的家庭通常对儿童的教养方式持有不同的观念。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家长更强调严格的管教。然而这种以教训为特点的教养方式并非像专制型家长那样对子女表达敌视与拒绝。相反,这种控制和管束不仅意味着管还包括对孩子的爱,是严慈相济的。这样的教养特点有利于家庭权威的形成,有利于儿童内化社会规范,发展以群体价值为主导的社会关系,但是同样会压抑儿童的独立意识,形成较多的依从行为。因此,家长需要了解自身在儿童教养方面的特点及其在社会文化体系中的适应性意义,在爱与管教中寻找平衡点。 |
|